铁干里克怎样要回自己的欠款?

 一: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在诉讼开庭前,欠款人可能转移财产等行为会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立案;
(3)进行审判后,欠债方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4)和对方进行庭后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去法院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铁干里克镇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下辖镇,城东北城乡结合处,维吾尔语,意为刺草,因荆棘丛生而得名。位于若羌县城北面,平均海拔889米,面积2.32万平方千米。辖6个村委会1个社区、16个自然村,其中农业区行政面积650平万公里。全镇总人口6772人,其中农民5069人,由维、汉、回等民族组成。2015年8月撤乡建镇。位于若羌县城北面,北域东与罗布泊地区相连,南起阿尔金山北坡,西临若羌河与吾塔木乡接壤,北与尉犁县交界。1950年建立新政权时属一区, 1958年成立胜利管理区,1960年成立胜利公社,1978年更名为铁干里克乡公社,1984年改称铁干里克乡。2015年8月撤乡建镇。辖库尔干村、果勒吾斯塘村、亚喀吾斯塘村、托格拉克勒克村、铁干里克村、英苏牧业村、古力巴格社区6个村委会1个社区、16个自然村,其中农业区行政面积650平万公里。全乡总人口6772人,其中农民5069人,由维、汉、回等民族组成,维吾尔族占55.2%,汉族占43.7%,回族等其他民族占1.1%。全乡共有干部68人(包括上划站所),铁干里克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12人,其中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9名,少数民族5名,女干部3名。四老人员29名,大学生村官6名,全乡现有耕地面积9.69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09万亩,国有土地(地下水灌溉)8.6万亩主要种植红枣,辅以棉花、小麦、玉米、甜瓜等作物。